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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動態
李總是甲公司的股東,原始投資額100萬元,控股100%,現在股權轉讓給王總,賣價300萬元。
請問:
在股權轉讓過程中,需要繳納哪些稅?個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誰?個稅的扣繳義務人是誰?若是王總未履行扣繳個稅的義務,是否需要補繳個稅?自然人股權轉讓,股權所在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繳義務?
答復一
自然人股權轉讓繳納2種稅:
1. 個人轉讓股權,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,按“財產轉讓所得”繳納20%的個人所得稅。也就是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實行差額征收。
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:
應納稅所得額=股權轉讓收入-股權原值-合理費用
應繳個人所得稅=應納稅所得額×20%
2. 自然人股權轉讓,則按照產權轉移書據,轉讓雙方應當按照0.05%繳納。
注意:
財稅【2019】13號文第三條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,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,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%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減征的對象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在增值稅中自然人也是比照小規模納稅人來進行管理的。
答復二
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,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,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??劾U義務人有代扣代繳股權轉讓所得稅的法定義務。因此,李總屬于股權轉讓方,為個稅的納稅人,王總屬于股權受讓方,為個稅的扣繳義務人。
答復三
扣繳義務人有代扣代繳股權轉讓所得稅的法定義務。也就是說,王總屬于股權受讓方,為個稅的扣繳義務人。若是王總未履行扣繳個稅的義務,是否需要補繳個稅?
答復:
不需要補繳,但是需要處應扣未扣、應收而不收稅款0.5倍-3倍罰款。
參考:
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條規定: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。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負有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。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、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?!钡诹艞l規定:“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、應收未收稅款的,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,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、應收而不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?!?br />
答復四
股權轉讓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該是受讓人,股權所在的企業沒有代扣代繳義務。股權所在的企業要向稅務機關報告股權變動情況。
參考: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公告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):
第二十二條 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,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、會議紀要等資料。
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,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《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(A表)》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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